东莞厂服穿着的要求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,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保持良好的形象,并遵守公司的规定:
⒈统一着装:
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,应统一穿着公司发放的厂服。总经理特批免穿者除外。
东莞厂服必须保持整洁、得体,并正常穿着,不得进行改制或以其他方式穿着。
⒉仪容仪表:
员工在穿着厂服时,应注意仪容仪表,保持穿着整齐、整洁、得体、大方。
男性员工不得穿背心、敞胸、挽裤腿等衣冠不整的情况;女性员工不得穿低胸衫、超短裙等奇装异服。
⒊工作牌佩戴:
员工在工作时间内,应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,且位置要规范。例如,生产线员工工作证佩戴在前左胸上方处,不能有明显倾斜;办公楼职员工作证正面朝外悬置于前胸。
⒋穿着细节:
东莞厂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,如纪念章、饰物等。
工作服衣袋不得多装物品,避免显得鼓起。
鞋类应保持清洁光亮,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、不得穿拖鞋、拖鞋式凉鞋等。
⒌换洗与维护:
东莞厂服应经常换洗,保持干净整洁,不得出现掉扣、错扣、脱线现象。
若因质量或尺寸问题导致厂服不合穿,员工可在领用日期起3个工作日内到人事行政部登记更换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⒍特殊情况:
违反着装要求的员工,所属部门负责人可拒绝其进入工作场所,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(特殊情况除外,但必须及时向所在部门申请并说明情况后上报人事行政部)。
⒎发型与配饰:
员工上班时,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,男员工发不过耳,不准留胡须;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,金银或其他饰物要佩戴得当。